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2-23 12:40:41

2011年《统计业务知识》辅导:差异评价(2)

 3.结构差异的显著性评价
  结构相对指标是总量中的部分数值与总量的全部数值相除的结果。这里所说的总量,可以是标志总量,也可以是总体单位总量。
  结构相对指标是在统计分组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满足互斥性和包容性的所有各组结构相对指标数值之和等于1。
  结构相对指标可用于描述总体的内部构成,从而反映总体的性质,并通过总体内部构成的变化反映总体性质的变化;也可用于反映总体内部各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如,比例关系、制约关系、对立关系等等。
  如果按照一般的结构评价方法,对同一总体不同时间或同一时间不同总体的结构构成进行比较,并将比较结果综合起来进行定性评价,在很多情况下只能说明结构是否有变化(事实上任何结构经历一段时间后都会发生变化),而不能说明是否发生了“质”的变化。
  例如,对1984看农村居民各项生活消费支出占全部消费支出的比重与改革开放前的1978年进行比较,有关数据见表2-8:
  表2-8 我国农村居民家庭生活费支出构成比较
http://www.examw.com/tjs/Files/2011-3/11/4.jpg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出版社
  表2-8给我们的印象是,与改革开放前的1978年相比,我国农村居民1984年消费支出构成发生了一定的变化:食品、衣着、燃料、文化生活服务的支出所占比重有所下降,在表中第4列可以显示出来,为负值;住房和用品及其他比重有所提高,在表2-8中第4列中我们可以看到为正值。那么,能否认为消费支出构成的变化足以反映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在改革开放前后有了“质”的改变呢?要说明这样的问题,统计假设检验是一种较为理想的方法。
  采用统计假设检验方法对结构问题进行评价,能够根据人们对显著性的要求,来说明我们所评价的结构变化是否是显著的,以及有多大把握认为是显著的。
  主要介绍两种较为适宜的对总体结构评价的假设检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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