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2-23 12:40:41

2012统计师考试统计实务内容精讲(85)

第五节    劳动统计
一、 从业人员统计
(一)    从业人员的概念和范围
从业人员是指从事一定社会经济活动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人员。从就业身份看包括:在岗职工、单位其他从业人员、私营业主、个体户主、私营企业雇工和个体户帮工、乡镇企业从业人员、农村从业人员等。
现行国家劳动统计报表制度规定的单位从业人员是指在各级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单位从业人员包括在岗职工和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民办教师,以及在单位中工作的外方人员和港澳台方人员、借用的外单位人员、兼职人员、从事第二职业的人员等单位其他从业人员。
单位从业人员统计中不包括下列人员:
1. 乡镇企业从业人员;
2. 私营企业从业人员;
3.由于各种原因,已经离开本人的生产或工作岗位,并已不在本单位从事其他工作,但仍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4.从单位领取原材料,在自己家中进行生产的家庭工;
5.发包给其他单位半成品加工、装卸、包装等工作使用的人员;发包给其他单位的拆洗缝补、房屋修缮、建筑物清洗、室内外卫生清扫、装卸、搬运、短途运输等工作所使用的人员;承包本单位工程或运输业务,其劳动力不由本单位直接组织安排的农村搬运队、建筑队的人员等;
6.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有计划从农村就近招用,参加铁路、公路、输油输气管线、水利等大型土石方工程工作,工程结束后立即辞退,不得调往新施工地区的民工;
7.参加单位生产劳动的军工和勤工俭学的在校学生,以及大中专、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的实习生。
(二) 在岗职工的概念和范围
在岗职工是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以及有工作岗位,但由于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在岗职工统计中不包括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如内部退养职工,以及从本单位离休、退休、退职的人员。
(三)从业人员的计算方法
为避免从业人员统计的重复和遗漏,各单位在计算其从业人员时,应按“谁支付劳动报酬谁统计”的原则进行统计。因此,不论是编制内的还是编制外的人员,不论是出勤还是未因故未出勤的人员,不论是正式的还是临时的或试用期间的人员,不论是在本单位工作的还是临时借到外单位工作的人员,不论是在国内工作的还是在国外或境外工作的人员,只要是由本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都应统计为本单位的从业人员。
对于新招收的人员,从其报到参加工作之日起,不论是否发放当月工资或劳动报酬,即应统计为本单位人员;
对于自然减员、参军、不带工资上学等人员,从其离开单位之日起,即不再统计为本单位从业人员;

对于调往其他单位工作的人员,如已经在本单位领取当月工资,则其人数应该由原所在单位进行统计,调入单位从发工资之月起统计。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2012统计师考试统计实务内容精讲(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