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2-23 13:15:06

2011年审计师考试备考:行政处罚的种类与设定

《行政处罚法》规定了7项具体的行政处罚种类:
  (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行政拘留; 外语学习网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这些处罚种类可以按照学理划分为四种:申诫罚、财产罚、能力罚和自由罚。
  《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的设定作了下列规定:
  (1)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2)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即行政拘留)以外的行政处罚。
  (3)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4)国务院部委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做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部委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
  (5)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一般称为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做出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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