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2-23 13:15:06

2012年审计师《法律》试题特别辅导(22)

第六章 公司法

  重点:
  1.掌握公司设立的要求:出资方式、金额、人员、期限
  2.区分公司的组织机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权,掌握开会的要求
  3.掌握一人有限公司、国有独资的特别规定
  4.股份转让的规定:有限公司、股份公司
  
  考点一:设立
  1.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其发起人的人数最低应为( )。
  A.1人   B.3
  C.2人   D.50人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公司法第79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参考教材P499。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为( )。
  A.1~200人   B.2~50人
  C.1~50人    D.2~200人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公司法第24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由于现行公司法允许设立一人公司,故从广义上说,有限公司的股东最少为1人,最多为50人。
  
  3.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
  A.100万元    B.500万元
  C.1000万元    D.2000万元
  『正确答案』B
  
  4.甲、乙、丙、丁四人拟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对四人的下列出资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甲以工业产权作价出资 B.乙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C.丙以劳务作价出资   D.丁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
  『正确答案』C
  
  5.甲乙丙三人共同设立一注册资本为15万元的有限公司。则他们在设立登记时至少应到位的资本额为( ),其余部分在资本应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内缴足。
  A.2万元;2年   B.3万元;2年
  C.3万元;3年   D.5万元;5年
  『正确答案』B
  
  6.下列各项中,符合《公司法》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规定的是( )。
  A.甲公司注册资本拟为人民币300万元
  B.乙公司由一名发起人认购公司股份总数的35%,其余股份拟全部向特定对象募集
  C.丙公司的全部5名发起人均为外国人,其中3人长期定居北京
  D.丁公司采用募集方式设立,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分期缴纳,拟在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A: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选项B: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为2-200人;选项D: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实收股本总额,不得分期出资。
  
  7.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其中,丙以房产出资30万元。公司成立后又吸收丁入股。后查明,丙作为出资的房产仅值20万元,丙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6万元。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丙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丙从公司分得的利润予以补足
  B.丙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补足
  C.丙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丁补足
  D.丙无须补交差额,甲、乙、丁都不承担补足出资的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8.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货物出资,也可以用土地使用权出资
  B.以非实物出资的,必须进行评估作价,不得高估也不得低估
  C.股东未按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其他出资人承担连带责任
  D.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支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差额,并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E.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3万元并且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
  『正确答案』A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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