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2-23 13:15:06

2011年《审计理论与实务》串讲:第4章(5)

三、社会审计的审计程序
▲特点:一是通常不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二是出具审计报告后,不做出审计处理处罚的决定。
(一)准备阶段转自:考试网 -
1.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
2.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会计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共同签订)
3.编制审计方案(了解→初评内控→分析性复核→初评重要性→初评审计风险→编方案)
(二)实施阶段
1.对内部控制进行内部控制测试
2.对财务报表项目进行实质性测试(无法获取充分适当证据,保留或无法表示)
▲注:意见类型无保留、保留、否定、无法表示意见
3.重新确定重要性水平
(三)终结阶段
1.复核审计工作底稿
主任会计师(所长或指定代理人)、部门经理(或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三级复核制度。
2.出具审计报告(无需审定)
对于审计结果的处理和做出何种处理决定,以及对决定的监督执行,与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无关。——无需后续跟踪
3.建立审计档案(永久性档案和当期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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