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2-23 13:37:03

理财规划师考试串讲笔记十三

民事权利、民事义务、民事责任
一、民事权利
是民事法律规范赋予民事主体满足其利益的法律手段 理财规划师
二、物权
是民事主体对特定的物进行支配并享受物所产生的利益的排他性财产权利
三、债权
是可以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私法上的权利
四、民事义务
是民事法律规范或者当事人依法约定,义务人为一定行为或不行为,以满足权利人利益的法律手段
五、民事责任
是民事主体不履行民事义务而应承担的惩罚性法律后果。
民事法律行为
一、民事行为和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行为包括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基于意思表示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二、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
1、民事行为的成立
2、民事行为的生效
三、无效民事行为
1、类型
2、法律后果
四、可变更、可撤消民事行为
1、类型
2、可变更、可撤消民事行为的变更、撤销
五、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助理理财规划师
1、类型
2、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追认
3、相对人的催告权与撤销权   

对搞科学的人来说,勤奋就是成功之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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