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银行从业考试基础知识第八章考点串讲1
银行从业资格考试网为您提供“银行从业考试《基础知识》考点串讲”,帮助考生抓住重点知识点,加深理解。第一节 金融犯罪概述
含义 种类 行为方式:诈骗型、伪造型、利用便利型、规避型金融犯罪 侵犯的客体:危害货币管理制度的犯罪、危害金融机构管理制度的犯罪、危害金融业务管理制度的犯罪 实施主体:针对银行的犯罪(外部犯罪)、银行人员职务犯罪(内部犯罪) 构成 客体: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对象是人或金融工具) 客观方面:违反金融管理法规;非法从事货币资金融通活动,情节严重 主体:自然人或单位 特殊主体: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或其工作人员。 主观方面:故意,有的要求有非法占有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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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1998年12月,人大常委会颁布《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的决定》,增设骗购外汇罪,并对逃汇罪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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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与贷款诈骗罪的区别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 贷款诈骗罪 主观 不要求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行为人必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主体 自然人和单位 限自然人 最高法定刑 七年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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