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2-23 14:09:20

银行从业《公共基础》辅导之银行业务(5)

银行从业资格考试网为您提供“2011 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公共基础》学习资料”,主要介绍银行个人贷款业务的概念,帮助考试学习公共基础相关知识。
3.2.2个人贷款业务
个人贷款可由银行直接向个人发放或通过零售商间接发放。
我国针对个人的贷款业务主要有个人住房贷款、个人汽车贷款、信用卡透支、个人助学贷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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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住房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是银行向购买、建造、大修各类型住房的自然人发放的贷款,即通常所称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
(1)贷款期限及贷款比例
个人住房贷款期限一般最长不超过30年。
(2)贷款利率
(3)还款方式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采用利随本清的还款方式。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采用按月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一是等额本息还款法,即借款人每月以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又称为等额法。
二是等额本金还款法,即借款人每月等额偿还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余额的逐月递减而递减,还款额逐月递减,因此又称为递减法。
2.个人汽车消费贷款
(1)贷款比例
贷款人发放自用车贷款的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所购汽车价格的80%;发放商用车贷款的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所购汽车价格的70%;发放二手车贷款的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所购汽车价格的50%。
(2)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含展期)不得超过5年,二手车贷款不得超过3年。
3.信用卡透支
4.个人助学贷款
个人助学贷款是指银行向正在接受高等教育的在校学生或其直系亲属、法定监护人或准备接受各类教育培训的自然人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业务。个人助学贷款分为国家助学贷款和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
5.其他个人贷款
个人住房最高额抵押贷款向个体工商户、个体独资企业投资人或合伙企业合伙人发放用于合法经营活动的个人经营性贷款。
背景知识:质押、抵押、按揭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可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质押”就是动产的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广义的按揭是指任何形式的质押和抵押;狭义的按揭是指房地产抵押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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