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2-23 14:09:20

2012银行从业考试《公共基础》:中小商业银行

中小商业银行
        中小商业银行包括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两大类。
        1.股份制商业银行
        作为我国商业银行一大类别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包括12家商业银行,即中信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
        在国有银行陆续完成股份制改造、城市商业银行也按股份制原则进行组建并且逐步跨地区经营的背景下,继续运用“股份制商业银行”这个名词来特指上述12家银行,已经不再准确。但由于习惯,加上暂时没有别的名称来概括这类具有独特历史渊源的银行,因此,我们在这里仍然使用这一名称。
        适应经济结构变化发展起来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国有商业银行收缩机构造成的市场空白,较好地满足了中小企业和居民的融资和储蓄业务需求,大大丰富了对城乡居民的金融服务,方便了百姓生活;另一方面,又打破了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专业银行的垄断局面,促进了银行体系竞争机制的形成和竞争水平的提高,带动了整体商业银行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的提高。同时,股份制商业银行按照股份制原则建立和运行,在经营管理方面不断创新,是很多重大措施的“试验田”,从而大大推动了整个中国银行业的改革和发展。
        2.城市商业银行
        城市商业银行是在原城市信用合作社(简称城市信用社)的基础上组建起来的。
        1979年,第一家城市信用社在河南省驻马店市成立,其宗旨是为城有和街道的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城市居民服务。1986年,城市信用社在大中城市正式推广,数量急剧增长。1986年初还不到1000家。1988年底增加到了3265家。1994年底进一步上升到了5200家。城市信用社的迅猛发展,在相当程度上缓解了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开户难、结算难、借贷难”的矛盾,有力地促进了小企业发展和当地经济繁荣,成为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但是,大多数城市信用社的组织体制和经营运行机制背离了信用合作制原则,成为面向全社会的小型商业银行。由于规模小、资金成本高、股权结构不合理、内控体制不健全等原因,其抗风险能力较弱的问题逐渐显现。
        为了化解城市信用社的风险。同时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1994年,国务院决定通过合并城市信用社。成立城市合作银行。1998年,考虑到城市合作银行已经不具有“合作”性质,正式更名为城市商业银行。
        近几年,城市商业银行呈现出三个新的发展趋势:一是引进战略投资者。截至2009年10月,已经有上海、南京、西安、济南、北京、杭州、南充、天津、宁波等18家城市商业银行引进了境外战略投资者,在引进资本的同时,引进了先进的银行管理经验和技术。二是跨区域经营。2006年4月26日。上海银行宁波分行开业。成为城市商业银行第一家跨省区设立的分支机构。2006年11月8日,北京银行天津分行开业,把我国城市商业银行的跨区域经营又往前推进了一步。三是联合重组。2005年11月28日,安徽省内的6家城市商业银行和7家城市信用社在市场和自愿的基础上合并重组而成的徽商银行正式成立。拉开了城市商业银行合并重组的序幕。2007年1月24日。由江苏省内的无锡、苏州、南通、常州、淮安、徐州、扬州、镇江、盐城、连云港10家城市商业银行根据公平自愿原则组建的江苏银行开业,标志着我国城市商业银行的合并重组迈上了一个新台阶。以这种方式组建的还有吉林银行、富滇银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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