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2-22 18:33:22

2011年职称考试冲刺复习消费税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消费税的纳税人

  消费税的纳税人是在中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消费税的应税行为:

  (一)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

  (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三)进口应税消费品

  (四)其他应税消费品

  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及纳税环节

  我国实行的是选择性的特种消费税,现有税目14个,很多税目还包括了若干子目。

  征收消费税的税目(简称应税消费品)主要包括如下5类:

  1.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和生态环境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

  2.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

  3.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

  4.使用和消耗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稀缺资源的消费品;

  5.具有特定财政意义的消费品。

  消费税选择生产、零售或进口某一环节一次征收,而不在各个流转环节多次征收。

  三、消费税的税率

  消费税的税率包括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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