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2-23 15:47:31

2011年价格鉴证师考试法学基础知识预习(10)

第六节 婚姻与继承
  一、结婚
  (一)结婚法定条件
  1、结婚必备条件: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必须达到法定婚龄,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原则。
  2、禁止结婚的条件:
  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禁止结婚的疾病
  (二)结婚法定程序
  二、离婚
  (一)离婚的原则:保障离婚自由,反对轻率离婚
  (二)离婚的程序
  1、登记离婚
  2、诉讼离婚
  3、离婚的几项特殊规定
  (三)离婚后子女的抚养和财产问题
  1、子女的抚养和教育
  2、财产的处理
  三、法定继承
  (一)法定继承的概念
  (二)法定继承人的顺序和范围
  (三)代位继承:掌握概念,重点由谁继承。
  四、遗嘱继承
  (一)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二)遗嘱有效条件和形式
  1、遗嘱成立的必备条件:具有行为能力,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内容必须合法,如减少法定继承人中未成年人,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以及未出生的胎儿对遗产的应继承份额那也是无效的
  2、遗嘱成立的形式: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特殊情况下的口头遗嘱
  (三)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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