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价格鉴证师价格政策法规辅导讲义9
一、 价格听证制度(一) 性质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组织社会各方面,对价格制定、调整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
(二) 范围
《价格法》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和自然垄断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实行价格听证。
《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规定:实行政府价格决策听证的项目是中央和地方定价目录中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 )。
A公用事业价格
B审议价格
C公益性服务价格
D相关价格
E自然垄断价格
答案:ACE
l 听证的具体项目由定价听证目录确定,分为:中央听证目录和地方听证目录;
l 容易依法抢购、囤积,造成市场异常波动的,不实行听证,通过其他方式征求意见;
l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行听证的,自动进入听证目录;没有规定的,定价机关认为有必要,也可以实行听证;
l 中央听证目录
居民生活用电价格
铁路旅客运输基准票价率(软席除外)
民航旅客运输公布票价水平
电信基本业务费中的固定电话通话费、月租费及移动电话费、月租费
l 地方定价听证目录由省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地方定价目录制定并公布
下列商品或服务价格中,没有列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价格听证目录的是( )。
A居民生活用电价格
B公园景点门票价格
C民航旅客运输公布票价水平
D铁路旅客运输基准票价率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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