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2-23 16:24:22

价格鉴证师案例分析辅导:追缴被盗YAMAHA电子琴价格鉴定

追缴被盗YAMAHA电子琴价格鉴定
一、委托机关
××市公安局××区分局。
二、委托事项
对被盗的1台雅马哈DSR—500型电子琴进行价值认定。
三、委托时间
1997年1月16日。
四、结论时间
1997年1月21日。
五、估价依据
1.委托方出具的价值认定委托书;
2.国家有关涉案物品的作价办法;
3.实物查看记录;
4.估价工作人员市场调查资料。
六、估价方法和过程要述
本次评估采用现行市价法。经对实物勘查,该电子琴性能基本完好,右侧边有刻字记号,购于1994年,外壳磨损程度不大,保护较好。经估价工作人员市场调查采价,同型号同品牌电子琴市场售价5100元,优惠价4800元。该案属刑事案件,不考虑变现因素,将优惠价格做为评估基价,该琴使用3年,电子琴使用寿命较长,约在15年左右,因其他因素对该琴价值影响不大,可忽略不计。故成新率为(15-3)÷15=80%据此得出电子琴价值4800×80%=3840(元)。
七、估价结论
依据有关资料,经实物勘查和市场调查,考虑其品牌型号、新旧程度,经计算确认该雅马哈DSR—500型电子琴的价值为3840元(叁仟捌佰肆拾元整)。
范例解析:对于此类物品的评估,通常采用现行市价法。该方法简单易行,能够反映市场的基本情况和商品价值。但采用该方法要求有较强的时限性,市场资料的获得必须与估价基准日一致。另外估价标的物的原产地也是影响其价值的重要因素。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价格鉴证师案例分析辅导:追缴被盗YAMAHA电子琴价格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