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2-23 16:24:22

价格鉴证师案例分析辅导:白金钻戒价格鉴定

白金钻戒价格鉴定
一、估价标的物
金戒指(白金镶钻石)。
二、估价目的
确定估价标的物价值。
三、估价基准日
1997年6月10日。
四、估价依据
1.京价(事)第229号文件;
2.白金饰品市场销售价格;
3.钻石市场销售价格。
五、估价方法和过程
接受委托后,估价人员于1997年6月25日对上述物品进行实物勘验,并委托有关部门进行了鉴定。经鉴定该钻戒底拖为K白金(黄金和其他白色合金,非纯白金),镶剃方钻(天然钻),基本可以断定为选购钻石后经加工而成(非成品购置)。钻石色泽白色透黄,在高倍放大镜下显示钻石内部有极细微的瑕疵,为次质钻,但剃方钻颗粒较大、加工较为特异,所以成本及加工费上应适当考虑,使用重置成本法计算,白金的价格+钻石的价格+加工费及市场利润率产生此钻戒的价格,经计算该钻戒价值11070元。
六、估价结论
估价标的物估价基准日价值11070元(壹万壹仟零柒拾元整)。
范例解析:该估价标的物确定其价值的关键是鉴定原料的成色及重量。经专业部门检测后,参照同类产品的加工费用及市场平均利润率即可得出其价值。本例适应标的物特点,选用重置成本法比较准确。不足之处是对加工费和同类商品的经营毛利率描述不清,另外,报告中还用了“基本可以断定”等不完全确定的语气,会影响评估结论的可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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