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3-7 13:07:06

报关员考试复习指导:注册登记书遗失后是否可以补办

  我单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不慎遗失了,可以补办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2005年第127号)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报关单位应当妥善保管海关核发的注册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发生遗失的,报关单位应当及时书面向海关说明情况,并在报刊声明作废。海关收到情况说明和报刊声明证明之日起三十日内应当予以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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