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3-7 13:07:06

2011年报关员复习指导:进出口商品进出境检验检疫手续

  报关员考试复习指导资料之进出口商品进出境检验检疫手续供大家参考:
  一、进出口商品报验单位的注册登记
  根据《商检法》的规定,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时,应依法向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报验注册登记手续。
  1.报检单位首次报检时须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和政府批文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取得报检单位代码,其报检人员经检验检疫机构培训合格后领取《报检员证》,凭证报检。
  2.代理报检单位须按规定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其报检人员应具有《代理报检员证》,凭证办理代理报检手续。
  3.代理报检的,须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供委托书,委托书由委托人按规定格式填写。
  4.非贸易性质的报验行为,报验人凭有效证件可直接办理报验手续。
  二、入境报检手续来源
  (一)进口商品法定检验报验程序
  1.到货后收货人或其代理人须向口岸或到达站商检机构办理进口商品登记手续。
  2.按商检机构规定的地点和期限向到货地的商检机构办理进口商品报检。
  3.商检机构受理报检后进行检验,对合格的、符合合同约定的及有关规定的,签发“进口商品检验情况通知单”;不合格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则出具检验证书,供收、 用货单位向责任方提出索赔。
  4.申请人及时到商检机构领取商检单证。
  (二)入境报检的具体要求
  入境报检时,应填写入境货物报检单并提供合同、发票、提单等有关单证。
  下列情况报检时,还应提供相关文件:
  1.凡实施安全质量许可、卫生注册,或其他需审批审核的货物,应提供有关证明。
  2.凡实施品质检验的应提供国外品质证书或质量保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及有关标准和技术资料;凭样成交的,须加附成交样品;以品级或公量计价结算的,应同时申请重 量鉴定。
  3.凡报检入境废物时,应提供国家环保部门签发的《进口废物批准证书》和经认可的检验机构签发的装运前检验合格证书等。
  4.凡申请残损鉴定的还应提供理货残损单、铁路商务记录、空运事故记录或海事报告等证明货损情况的有关单证。
  5.凡申请重(数)量鉴定的应提供重量明细单、理货清单等。
  6.凡属货物已经收、用货部门验收或经他单位检测的,应随附结果报告及重量明细单。
  7.入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提供产地证明的同时,还必须提供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检疫证书;需办理入境检疫审批手续的,还应提供入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8.过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报检时,应持货运单和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出具的检疫证书;运输动物过境时,还应提交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签发的动植物过境许可证。
  9.报检入境运输工具、集装箱时,应提供检疫证明,并申报有关人员健康情况。
  10.因科研等特殊需要,输入禁止入境物的,必须提供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签发的特许审批证明。
  三、出境报检手续
  (一)出口商品法定检验报检程序
  1.报验人填写“出口商品检验申请单”。
  2.提供合同、信用证及有关单证、资料。
  3.商检机构对已报验的出口商品实施检验,并出具检验结果。
  4.报验人领取商检单证。
  (二)出境报检的具体要求
  出境报检时,应填写出境货物报检单并提供对外贸易合同、信用证、发票、装箱单等单证。
  下列情况报检时,还应提供相关文件:
  1.凡实施质量许可、卫生注册或需经审批的货物,应提供有关证明。
  2.出境货物须经生产者或经营者检验合格并加附检验合格证或检测报告;申请重量鉴定的应加附重量明细单或镑码单。
  3.凭样成交的货物,应提供经买卖双方确定的样品。
  4.报检出境运输工具、集装箱等,还应提供检疫证明,并申报有关人员健康情况。
  5.生产出境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的企业,必须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包装容器的性能鉴定、生产出境危险货物的企业必须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的使用鉴定。
  6.出境危险货物时,必须提供危险货物包装容器性能鉴定结果单和使用鉴定结果单。
  7.申请原产地证明书和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的,应提供商业发票等资料。
  四、报检时限和地点的规定
  1.对入境货物,应在入境前或入境时向入境口岸指定的或到达站的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报检手续;入境的运输工具及人员应在入境前或入境时申报。
  2.入境货物需对外索赔出证的,应在索赔有效期前不少于20天内向到货口岸或货物到达地的检验检疫机构报验。
  3.输入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或种畜、禽及其精液、胚胎、受精卵的,应当在入境前30天报检。
  4.输入其他动物的,应当入境前15天报检。
  5.输入植物、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的,应当在入境前7天报检。
  6.出境货物最迟应于报关或装运前7天报检,对于个别货物,应留有相应的检验检疫时间。
  7.出境的运输工具和人员应在出境前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验或申报。
  8.需隔离检疫的出境动物在出境前60天预报,隔离前7天报检。
  五、其他有关手续
  1.报检人要按规定认真填写报检申请单,单中项目要求填写齐全,译文要准确,做到中英文一致,申请单要加盖单位公章。
  2.报检人申请撤销报检时,应书面说明原因,经批准后方可办理撤销手续。
  3.报检人申请更改单证时,应填写更改申清单,交附有关证明单据,交回原单证,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更改手续。
  但是,品名、数(重)量、检测检疫结果、包装、发货人、收货人等重要项目更改后与合同、信用证不符的,或者更改后与输出、输入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规定不符的,均不能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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