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3-7 13:07:06

2012年报关员考试复习:简易归类方法及应用(七)

  2012年报关员考试资料:
  报关员考试复习简易归类方法及应用(七)
  2.品目归类
  通过对商品’的分析,我们得知,该项商品是由纸制成的,并且是供厨师一次 性使用的专用帽子。通观《税则》得知,《税则》中包含各种帽类的章分别是:第四十八章的“纸制衣着附件”、第六十三章的“旧帽类”、第六十八章的“石棉制的 帽类’’及第九十五章的“玩偶帽类或狂欢节用的帽类”。“一次性纸制厨师帽”在以上各章均无具体列名,所以,不能依第一顺序“列名优先”的方法归类。依次按第二顺序“按用途’’归类。由于该商品的用途特征仅为“厨师用的帽子”,虽然已经显示出该商品的专用性特征,但其中缺少“成分”内容,所以,并未完全表达出我们需要归类的商品全部定义,也就是归类语言不完整。我们再依次按第三顺序“按成分’’归类。该商品的成分为纸,这时我们的商品归类语言可以表述 为:用纸制成的厨师用的帽子。我们需要归类的商品是“一次性纸制厨师帽”,“一次性纸制厨师帽’’与“用纸制成的厨师用的帽子”之间的区别,仅仅在于是否是一次性使用。一次性使用或者多次性使用,只是使用方法问题,并且《归类总规则》中并没有关于商品进出口后使用方式的限定,因此,应当忽略不计。根据“一次性纸制厨师帽’’的特定含义可知,该帽子应该是与厨师的职业服装同时使用的,因此,应将其归人纸制的衣着附件类。根据第四十八章章注释二(十一):本章不包括第六十四章或第六十五章的物品。这时我们可以在第四十八章中查找与之相适应的品目,品目48.18:衣服及衣着附件。因此,“一次性纸制厨师帽”应该归人该品目。
  3.简易方法适用
  根据“列名”、“用途”、“成分”的先后顺序,“一次性纸制厨师帽”应该以其成分归类,归入纸制品类。查找品目48.18,“一次性纸制厨师帽”应归人税号
  4818.5000。
  例2 混纺毛华达呢(按重量计含精梳羊毛95%、涤纶短纤纤维5%、每平方
  米重185克)
  归类步骤:
  1.商品分析
  成分:精梳羊毛95%、涤纶短纤纤维5%
  规格:每平方米重185克
  品名:混纺毛华达呢 ,
  2.品目归类
  通过对商品的分析得知,该商品的主要成分是天然动物纤维——精梳羊毛,化学纤维仅占次要成分——涤纶短纤纤维。本文前面已述,对于纺织品的归类非常适宜按“成分”进行归类的方法,也就是纺织品或者纺织制成品的归 类,应以其成分或原材料为主要归类依据,然后再选择与之相适应的章、品、子目进行归类。根据“混纺毛华达呢”的主要成分是精梳羊毛的这一特征,我们应将其归人第五十一章:羊毛、动物细毛或粗毛;马毛纱线及其机织物。然后,选择品目51.12:精梳羊毛或精梳动物毛的机织物。
  3.简易方法适用
  采用按“成分’’归类的方法,依据对商品的上述分析及初步品目归类的结果,然后,根据该商品的规格特征——每平方米重185克;成分特征——精梳羊毛95%、涤纶短纤纤维5%,查阅品目51.12,我们可以发现与该商品有关的子目有:其一,一杠子目:按重量计羊毛或动物细毛含量在85%及以上;其二,该一杠子目下的二杠子目:每平方米重量不超过200克;从表面上看,“混纺毛华达呢(按重量计含精梳羊毛95%、涤纶短纤纤维5%、每平方米重185克)”应归人税号5112.1100。但是,我们可以通过如下分析得知该答案是错误的。上述“一杠子目’’所包含的内容有两个:1.按重量计羊毛或动物细毛含量在85%及以上,并且与其他纺织材料(但化学纤维长丝、短纤除外,因为其均有本身的“一杠子目”权码进行限定)的机织物;2.每平方米重量不超过200克或其他克重。因为,根据《归类总规则》的规定,该“一杠子目”权码所限定的内容不能取缔其他两个“一杠子目’’权码所限定的内容。同时,根据列名具体优先于列名一般的归类原则,子目5112.3000:其他,主要或仅与化学纤维短纤混纺,明显具体于子目5112.1000。因此,上述答案是错误的,而应将其正确归人税号511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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