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3-7 13:33:27

报关员考试:保税区货物、运输工具的监管手续

  一九九○年,党中央、国务院做出决定,要加快上海浦东地区的发展和开发,在浦东实行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某些经济特区的政策。在国家给予浦东新区的十项优惠政策中,允许在浦东新区内设立保税区,即外高桥保税区。
  国家规定允许保税区内外商机构为区内外商投资企业代理本企业生产用原材料、零配件进口和产品出口业务。为便于管理,保税区进出口货物时,海关凭贸易和生产企业签订的代理进口合同及其他有关单证验放。
  对从境外进口供保税区基础设施及生产使用的机器、设备、基建物资、生产用车辆、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为加工出口产品而进口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供储存的转口货物、以及在保税区加工运输出境的产品免领进出口许可证,免征关税和工商统一税。保税区与非保税区之间的货物来往,按现行国家对进出口货物的政策规定办理。
  保税区内生产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属于国家限制、控制发展的行业与项目应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保税区仅设立行政管理机构及有关企业,除安全保卫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在保税区内居住。
  保税区与非保税区分界线设置完善的隔离设施,进出保税区的货物、运输工具和个人携带物品,心须由设有海关机构的出入口进出,并向海关申报,接受海关检查。不能利用国家给予保税区的优惠和便利条件进行走私、违规活动。
  保税区进口货物不能认为是自由进出。因为不论是国际上建立的同类保税区还是浦东(中国上海)外高桥保税区都存在着一定的管理问题。第一,给予保税区的优惠和便利措施仅限于进口运入保税区加工的原材料、零部件以及运入保税区转口的货物,而不是所有进口货物。运往非保税区就与一般进口货物一样需领取进口许可证并办理征税手续。第二,同家禁上进出口的货物、物品也不得运入、运出保税区。第三,进出口保税区的货物都要向海关申报并依据报关单编制进出口海关统计。
  从非保税区运入保税区应该按照出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办理海关手续。属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应申领出口许可证,该缴纳出口关税的就要缴税。
  保税区进口的货物应限于保税区内使用,保税区企业加工生产的产品应全部销往国外,上述货物和产品未经批准不得转让、销售到非保税区。批准后转让、销售到非保税区的,也要按照规定申领进口许可证并照章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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