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2-22 19:22:36

2011年职称考试 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概述

    一、建造合同的类型

  建造合同是为建造一项或数项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资产而订立的合同。建造合同分为固定造价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

  二、合同的分立与合并

  1.合同分立

  一项包括建造数项资产的建造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每项资产应当分立为单项合同:

  (1)每项资产均有独立的建造计划;

  (2)与客户就每项资产单独进行谈判,双方能够接受或拒绝与每项资产有关的合同条款;

  (3)每项资产的收入和成本可以单独辨认。

  2.合同合并

  一组合同无论对应单个客户还是多个客户,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应当合并为单项合同:

  (1)该组合同按一揽子交易签订;

  (2)该组合同密切相关,每项合同实际上已构成一项综合利润率工程的组成部分;

  (3)该组合同同时或依次履行。

  3.追加资产的建造

  追加资产的建造,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作为单项合同:

  (1)该追加资产在设计、技术或功能上与原合同包括的一项或数项资产存在重大差异;

  (2)议定该追加资产的造价时,不需要考虑原合同价款。

  三、建造合同收入和成本的内容

  1.建造合同收入

  建造合同收入包括合同规定的初始收入以及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两部分。

  2.建造合同成本

  建造合同成本包括从合同签订开始至合同完成止所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因订立合同而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差旅费、投标费等,能够单独区分和可靠计量且合同很可能订立的,应当予以归集,待取得合同时计入合同成本;未满足相关条件的,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四、合同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时的处理

  在资产负债表日,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的,应当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

  企业应当区分固定造价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分别判断建造合同结果是否能够可靠地估计。

  企业确定合同完工进度可以选用下列方法:

  1.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

  2.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

  3.实际测定的完工进度。

  五、合同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时的处理

  1.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

  2.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应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

  六、合同预计损失的处理

  建造承包商正在建造的资产,类似于工业企业的在产品,性质上属于建造承包商的存货,期末应当对其进行减值测试。如果建造合同的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则形成合同预计损失,应提取损失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合同完工时,将已计提的损失准备冲减合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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