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3-14 15:22:34

单证员考试,单证员资格考试,单证基础理论预习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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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证员考试基础理论知识预习讲义(1)
  一、贸易术语的含义和作用
  (一)贸易术语(Trade Term)又称贸易条件、价格术语,是进出口商品价格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用一个简短的概念或三个字母的缩写,来说明交货地点、商品的价格构成和买卖双方有关费用、风险和责任的划分,确定卖方交货和买方接货应尽的义务。
  在国际贸易中采用某种专门的贸易术语,主要是:
  1.为了确定交货条件,即说明买卖双方在交接货物方面彼此承担责任、费用和风险的划分。
  2.同时,贸易术语也可用来表示成交商品的价格构成因素,特别是货价中所包含的从属费用。由于其价格构成因素不同,所以成交价格应有所区别。不同的贸易术语表明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不同的责任、费用和风险,而责任、费用和风险的大小又影响成交产品的价格。
  贸易术语具有两重性,即一方面表示交货条件,另一方面表示成交价格的构成因素。这两者是紧密相关的。
  (二)、贸易术语的作用
  贸易术语的作用有以下几个方面:
  1.有利于买卖双方洽商交易和订立合同
  2.有利于买卖双方核算价格和成本
  3.有利于买卖双方解决履约当中的争议
  二、价格术语的国际惯例
  国际贸易惯例的适用是以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为基础的,因为,惯例本身不是法律,它对贸易双方不具有强制性,故买卖双方有权在合同中作出与某项惯例不符的规定。但是,国际贸易惯例对贸易实践仍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有关贸易术语的惯例有:
  1、《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
  国际法协会专为解释CIF贸易术语而制定
  2、《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
  解释了6种贸易术语,注意其中对FOB和FAS的解释
  3、《2000通则》(INCOTERM2000)
  13种术语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2000》)
  《2000年通则》于2000年1月1日起生效,它标志着国际贸易惯例的最新发展。
  《2000年通则》的适用范围
  《2000年通则》明确了适用范围,该《通则》只限于销售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中与交货有关的事项。其货物是指“有形的”货物,涉及与交货有关的事项,。不涉及货物所有权和其他产权的转移、违约、违约行为的后果以及某些情况的免责等。有关违约的后果或免责事项,可通过买卖合同中其他条款和适用的法律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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