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8-19 22:32:52

2012年口腔助理医师辅导:拔牙的适应证和禁忌证

拔牙的适应证和禁忌证
拔牙的适应证牙拔除术的适应证是相对的,应根据医疗水平及患者自身条件进行选择。
(1)牙体病:严重广泛不能修复的龋坏,如残根、残冠。
(2)根尖周病:不能用根管治疗、根尖切除等方法保留的根尖周病患牙。
(3)牙周病:牙周围骨组织大部分破坏或因条件所限不能治疗者。
(4)牙外伤:因创伤折裂至龈下,或同时有根折,不能用其他治疗方法保存者。
(5)移位或错位牙:影响功能及美观,引致疾病或创伤,妨碍义齿修复的移位牙或错位牙,均应拔除。
(6)额外牙:额外牙常会引起正常牙的萌出障碍或错位,造成错验畸形,常为拔牙适应证。
(7)埋伏牙、阻生牙:引起邻牙牙根吸收、冠周炎、牙列不齐、邻牙龋坏均应拔除。青少年患者发现阻生的恒牙,有条件者可采用正畸治疗。部分阻生牙也可采用牙移植的方法加以利用。
(8)滞留乳牙:滞留的乳牙影响恒牙正常萌出者,应予拔除。但在成人牙列中的乳牙,下方无恒牙(先天缺失)或恒牙阻生,乳牙无松动且有功能时,则不必拔除。
(9)治疗需要:因正畸治疗或义齿修复而需要拔除的牙;因义齿修复需要拔除的牙;恶性肿瘤进行放射治疗前,为预防严重并发症而需要拔除的牙;良性肿瘤波及的牙。
(10)病灶牙:对可疑为某些疾病,如风湿病、肾炎,特别是一些眼病(虹膜睫状体炎、视神经炎、视网膜炎等)的病灶牙,在有关科室医生的要求下,可予拔除。引起某些局部疾病如颌骨骨髓炎、上颌窦炎等的病灶牙,在急性炎症控制后也应予以拔除。
(11)骨折累及的牙:因颌骨骨折或牙槽骨所累及韵牙,在不影响骨折愈合的前提下应尽量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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