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8-20 00:13:11

2012公卫医师考试辅导:刺激性接触性皮炎

1、概念
刺激性接触性皮炎指由化妆品中某种(些)成分反复接触皮肤的直接作用,使接触部位的皮肤长期受刺激而出现的表浅性炎症反应。
2、影响因素
化妆品对皮肤的刺激作用与其酸碱度、脂溶性溶剂、腐蚀性颗粒含量以及个体易感性等因素有关。如染发剂、脱毛剂的pH值大于12时,易引起皮肤通透性增加而产生皮肤刺激作用。指甲油含有机溶剂,可溶解皮肤脂肪层,增加对皮肤的刺激作用。患有特应性皮炎、干性湿疹或神经性皮炎者,其皮肤角质层受损,任何化妆品均可对其造成刺激性接触性皮炎。
3、种类
具有明显刺激性的化妆品有:含过硫酸铵的头发漂白剂,含氢醌和氢醌单苄基醚的皮肤漂白剂和含巯基醋酸的持久性冷烫剂,含硫葡萄糖酸钙盐、硫化物和氢硫化物的脱毛剂,含斑蝥酊和水杨酸的生发剂等。
4、皮炎特点
化妆品引起的刺激性接触性皮炎一般不出现急性反应,但反复使用后皮肤逐渐出现红斑、干燥、皲裂后发展为丘疹、疱疹和湿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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