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8-20 08:34:50

2011年公卫助理医师考试辅导:强度相对数

强度相对数(率)表示在一定范围内,某现象的发生数与可能发生某现象的总数之比,说明某现象出现的强度或频度(即频繁的程度)。计算公式为:
  强度相对数=某现象的发生数/可能发生某现象的总数×100℅(或1000‰) (3.1)
  例如:某部队某年发生菌痢136人次,该部队同年平均人数为14,080人。求该部队的痢疾发病率。
  痢疾发病率=136/14080×10000‰=9.66‰
  即平均每千人中有9.7人发病。
  在医学上常用的强度相对数有患病率、发病率、感染率、病死率、死亡率及人口自然增长率等。计算公式如下:
  某病患病率=某病患病人数/调查人数×100%
  某病发病率=某期间内某病新病例数/同期间内平均人口数×100%
  某病感染率=带有某种病原体人数/检查人数×100%
  某病病死率=死于某病人数/某病患病人数×1000‰
  某病死亡率=某年某地某病死亡人数/同年该地平均人口数×100%
  出生率=某地某年活产数/该地同年年平均人口数×1000‰
  死亡率=某地某年死亡率/该地同年年平均人口数×1000‰
  自然增长率=某地某年活产数-死亡数/该地同年年平均人口数×1000‰=出生率-死亡率
  表示每年每1000人口增加的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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