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公卫助理医师考试辅导:母体毒性与发育毒性
母体毒性(maternal toxicity)是指外源化学物在一定剂量下,对受孕母体产生的损害作用。具体表现包括体重减轻、出现某些临床症伏、直至死亡。母体毒性作用可分为轻度和严重母体中毒。轻度母体中毒的表现应限于母体体重下降,正常增长受到抑制。抑制程度,不超过不接触受试物对照组动物的10%.肝重可略有增加,但生殖机能正常;严重母体中毒可出现体重增长大幅度抑制、持久性呕吐、过度安静或活动过度、呼吸困难、生育机能明显受损及其它中毒症状,甚至死亡。母体毒性作用与致畸作用关系
外源化学物的母体毒性作用与致畸作用的关系有下列几种:
1.具有致畸作用,但无母体毒性出现。表明此种外源化学物的致畸作用具有特定的作用机理,与母体毒性无关。此种受试物致畸作用往往较强,应特别注意。
2.出现致畸作用的同时也表现母体毒性。此种受试物可能既对胚胎有特定的致畸机理,同时也对母体具有损害作用,但二者并无直接联系。
3.不具有特定致畸作用机理,但可破坏母体正常生理稳态,以致对胚胎具有非特异性的影响,并造成畸形。
4.仅具有母体毒性,但不具有致畸作用。
5.在一定剂量下,既不呈现母体毒性,也未见致畸作用。
此种情况较为复杂,实际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受试物确实不具有致畸作用,而且也不具有母体毒性;另一种情况是动物接触的剂量未达到致畸作用的最小有作用剂量,即致畸阈剂量,并非真正不具有致畸作用。在对一种外源化学物进行致畸试验时,如未观察到致畸作用,也无母体毒性表现,应在动物可能耐受条件下,最大限度地增加剂量,使其远远高于人类实际可能接触的水平,如仍未出现致畸作用,才可做出结论。严格的概念,在一定剂量下,能引起母体毒性作用,但未观察到致畸作用,才可以认为不具有致畸作用。母体毒性致畸作用较母体毒性作用剂量为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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