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公卫助理医师考试辅导:疫苗接种的一般禁忌症
预防接种的一般禁忌症是指适用于各种疫苗接种的禁忌症,包括某些生理状态和病理状态2种不同的情况。生理状态
①妇女妊娠期:妊娠期的妇女不能接种活疫苗,如甲肝减毒活疫苗,麻疹、风疹,水痘,腮腺炎等疫苗。
②最近曾进行被动免疫者:最近4周曾注射过丙种球蛋白、免疫球蛋白或其被动免疫制剂者,为防止被动抗体的干扰,应推迟活疫苗的接种。近期用甾体类激素,细胞毒性药物,特异性免疫抑制剂等,应推迟疫苗接种。
③有既往病史者:患过某种传染病,可获得较长期的病后免疫,在近期内可不予接种相应的疫苗。
病理状态
①发热:除一般的呼吸道感染外,发热很可能是某些传染病的先兆。接种疫苗后可以加剧发热性疾病,且有可能错把发热性疾病的临床表现当作疫苗反应而妨碍了以后的接种。因此,正在发热,特别是高热的人,应暂缓接种疫苗。
②急性传染病的潜伏期、前驱期、发病期及恢复期(一般指病后1个月内):除可以进行应急接种的疫苗外,其他传染病在潜伏期、前驱期接种疫苗,可能诱发、加重原有病情,在发病期接种亦可能会加重病情。在传染病流行时,密切接触传染病人者,也不宜马上接种疫苗。
③过敏性体质:有过敏性体质的人接种疫苗,常可能引起过敏性反应。对有过敏性皮质、支气管哮喘、荨麻疹、血小板减少性紫癜、食物过敏史者,在接种疫苗前应详细了解过敏原,属于含有该过敏原的疫苗不应予以接种,不含该过敏原的疫苗可予接种。
④重症慢性患:如活动性肺结核、心脏代偿功能不全、急慢性肝脏、肾脏病变、糖尿病、高血压、肝硬化、血液系统疾患、活动性风湿病、严重化脓性皮肤病等病人,在接种局部有严重皮炎、牛皮癣、湿疹的病人,接种疫苗后可能加重原有病情或使反应加重,应暂缓接种;对于患有上述疾病,目前病情已长期稳定,甚至成为“既往史”的人,可以接种反应较小的疫苗,如麻疹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等。
⑤神经系统疾病和精神病:对脑或神经发育不正常或患有癫痫、癔症、脑炎后遗症、抽搐等疾患或有既往史者,接种疫苗时应慎重态度,尤其是接种乙脑疫苗、百日破联合疫苗和流脑多糖疫苗时,更应慎重。
⑥严重营养不良:尤其是1岁以下的婴儿严重营养不良,严重先天畸形,严重佝偻病,消化功能紊乱及障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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