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8-20 08:39:50

2012公卫助理医师考试辅导:水母中毒

  海蜇、海月水母、口冠海蜇、白色霞水母、僧帽水母、四叶小舌硬水母等属有毒水母,刺伤引起中毒。海水作业或游泳接触海蜇时,海蜇伞盖下触须密集的刺丝囊即将管状利丝射入人的皮肤,释放出毒液,引起中毒。海蜇脱水后很快失去毒性,加工后的海蜇无毒。
  海蜇刺丝囊内含海蜇毒素和四氨络物、组织胺等。海蜇毒素属多肽类物质,作用于心脏传导系统;组织胺引起局部反应。
  中毒表现:海蜇或其它水母刺伤后出现局部疼痛,数小时后可出现线条状红斑、丘疹,类似鞭痕;严重者局部可出现瘀斑、水疱,甚至表皮坏死。一般经15~20天痊愈。部分患者伴有发冷、肌肉酸痛、胸闷、气急以及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重者可发生休克和肺水肿。
  紧急处理方法:局部立即用浓肥皂水、1%氨水或5%碳酸氢钠溶液冷湿敷。出现中毒表现者立刻到医院就诊。
  预防:海水作业或游泳时注意自身防护,不到有毒水母聚集海域游泳,到海边游泳时要携带肥皂等用于紧急处理的物品。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2012公卫助理医师考试辅导:水母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