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8-20 08:40:04

2012公卫助理医师考试辅导:意外伤害的急救原则

  1、遇到意外伤害发生时,不要惊慌失措,要保持镇静,并设法维持好现场的秩序。
  2、在周围环境不危及生命条件下,一般不要轻易随便搬动伤员。
  3、暂时不要给伤病员喝任何饮料和进食。
  4、如发生意外,而现场无人时,应向周围大声呼救,请求来人帮助或设法联系有关部门,不要单独留下伤病员无人照管。
  5、遇到严重事故、灾害或中毒时,除急救呼叫外,还应立即向有关政府、卫生、防疫、公安等部门报告,报告现场在什么地方、病伤员有多少、伤情如何、都做过什么处理等。
  6、对呼吸困难、窒息和心跳停止的伤病员,从速置头于后仰位、托起下颌、使呼吸道畅通,同时施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等复苏操作,原地抢救。
  7、现场抢救一切行动必须服从统一指挥,不可各自为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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