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8-20 22:00:37

2012妇产科主治医师辅导:羊水过多处理措施

处理主要取决于胎儿有无畸形和孕妇症状的严重程度。羊水过多合并胎儿畸形,处理原则为及时终止妊娠。羊水过多合并正常胎儿,应根据羊水过多的程度与胎龄决定处理方法:
(1)症状严重孕妇无法忍受(胎龄不足37周)者应穿刺放羊水:
一次放羊水水量不超过1500ml,以孕妇症状缓解为度。应在B型超声监测下进行,防止损伤胎盘及胎儿。
(2)前列腺素抑制剂消炎痛治疗:
2.0~2.2mg/(kg.d),用药1~4周,羊水再次增加可重复应用。
(3)妊娠已近37周,胎儿已成熟,行人工破膜终止妊娠。
?(4)症状较轻可继续妊娠,低盐饮食,严密观察羊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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