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8-20 22:33:12

内科主治医师辅导:癌症病人的营养支持

  一、营养支持原则:
  1.无营养不良者不需行营养支持,营养支持也不应作为癌症病人的姑息性治疗措施。
  2.正在接受积极有效的抗肿瘤治疗(例如手术或放/化疗)而又长期不能摄入并吸收足够养素的癌症病人有指征接受营养支持治疗。
  3.营养支持不应常规用于接受化疗和/或放疗的癌症病人。
  4.中度或重度营养不良的癌症病人,接受7~14天的围手术期营养支持治疗将获益。
  5.对预计生存期超过40-60天的癌症病人,家庭PN或EN有望延长其生存时间和改善生活质量。但对预期生存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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