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8-20 22:35:31

内科主治医师辅导:癫痫分类和临床表现

  (一)病因分类
  1.特发性癫痫
  2.症状性癫痫
  包括先天性疾病、产前和围产期疾病、高热惊厥后遗症、外伤、炎性、中毒、颅内肿瘤、脑血管疾病、营养代谢性疾病、变性病。
  (二)国际分类和临床表现
  1.部分性发作(发作起始于一侧脑部,也可扩散至双侧)
  (1)单纯部分性发作:无意识障碍①部分运动性发作(包括Jackson Ep)②体觉性发作或特殊感觉发作 ③自主神经性发作 ④精神性发作。
  (2)复杂部分性发作:有意识障碍(朦胧),发作后不能回忆。①自动症 ②错觉、幻觉。
  (3)继发全面性强直-阵挛发作:(1)或(2)发作继发为全面性强直-阵挛发作。
  2.全面性发作
  (1)失神发作(小发作):突然、短暂的意识丧失,动作中断,两眼瞪视不动,对外界无反应,对发作无回忆。
  (2)强直-阵挛发作(大发作):以意识丧失和全身抽搐为特征。分为3期 ①强直期:全身骨骼肌呈持续性收缩,喉部痉挛、尖叫,可咬破舌,持续10~20秒。②阵挛期:全身骨骼肌呈间歇性痉挛,松弛期逐渐延长,抽搐突然停止。本期0.5~1分钟。③惊厥后期:尚有短暂的强直痉挛,造成牙关紧闭和大、小便失禁。呼吸先恢复,心率、血压、瞳孔等回至正常,意识逐渐清醒。整个过程历时5~10分钟,醒后感头痛、全身酸痛和疲乏,对抽搐全无记忆。
  癫痫持续状态:
  指癫痫连续多次发作、发作间隙期意识仍不恢复,或一次癫痫发作持续30分钟以上。
  是一种危重急症,病死率高,常见于癫痫大发作。
  (3)强直发作
  (4)阵挛发作
  (5)肌阵挛发作
  (6)失张力发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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