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8-20 23:17:47

2012年外科主治医师辅导:火器伤的处理原则

  (一)初期处理
  1.询问受伤经过:查阅伤情记录,检查全身及伤处。处理时要分轻重缓急,合理安排。
  2.积极防治休克:消除病因,输血输液,给氧,尽早手术。
  3.防治感染:早期、足量给予广谱抗生素和尽早使用破伤风抗毒血清。
  4.清创:(1)绝大多数火器伤应做清创术。不做清创的只有浅而小的切线伤和点状小弹片伤、出入口都很小的软组织贯通伤和无开放性气胸或仅有少量血气胸而无严重内脏损伤的胸部贯通伤三种情况;(2)伤后越早清创越好;(3)严格无菌原则;(4)切口要够大,清创要彻底。切开深筋膜,去除泥沙、弹片、碎布等异物,切除坏死组织,妥善处理骨片、神经、肌腱、血管;(5)清创后伤口一般不作缝合,但头、胸、腹、关节伤口应缝闭,同时引流。
  (二)后继处理
  1.清创后逐日更换敷料,检查伤口。如果伤面比较清洁新鲜,无脓性分泌物,周围无明显红肿,可以在3~7d内将创缘缝合。伤口可能接近一期愈合。
  2.清创后伤口发生感染,需要更换敷料等待肉芽组织生长和周围炎症消退。较小的伤口由于肉芽组织纤维化和伤口收缩,可以达到二期愈合。较大的伤口需植皮或者切除肉芽组织再缝合,使其愈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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