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8-20 23:18:59

2012年外科主治医师辅导:股骨颈骨折的治疗

1.无明显移位的外展"嵌插"型骨折,可用持续皮牵引6~8周。3个月后考虑扶腋杖下地行走。
2.内收骨折或有移位的股骨颈骨折,先作皮牵引或胫骨结节处骨牵引,定患肢于外展内旋位。7~10日内进行内固定术。
3.65岁以上病人的股骨头下骨折,发生股骨头缺血性坏死的机会较多,骨折不愈合,如全身情况许可,可作人工股骨头置换术或全髋置换术。
4.对年龄过大、体力较差,不宜作手术内固定或人工股骨头置换术者,可作皮牵引,保持下肢于中立位。
5.儿童和青壮年的股骨颈骨折,往往需要很大的暴力才会造成骨折,以低位经颈骨折为主。由于儿童股骨头血液供应与成人不同,因而很容易发生缺血性坏死,故应采用内固定治疗。
6.陈旧性股骨颈骨折不愈合,可作人工股骨头置换术或内固定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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