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3-17 14:12:55

2012年货运代理考试资料:详解四种空运货物方式一

  -直走:由起站直接使用航空公司主提单(MAWB)装运至最终目的地。
  如:香港-法兰克福,无需转机的航程,或由香港飞至曼谷,东京,吉隆坡等机场,再接驳另一航班甚至另一家航空公司航次到最终点机场,其间之转机接驳作业完全由出据提单之航空公司自行安排。如:德航,法航,新航,波兰航空等。
  也许在起站并非该航商自营而委托其它于该机场有落地之联营航商代为载运至某一点后,再转接驳至原提单所属之航空公司班机继续运送,直到最终点机场为止。直走提单除了运费的议价较小以外,最大优点是可以直接对航空公司在本地办事处人员施以压力,要求起确实追踪航程,以促成及早将货品运抵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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