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3-17 14:18:08

2012年国际贷运代理名词解释专项练习一

  1、 国际货运代理人——是指受运输关系的委托人,为了运输关系人的利益,安排货物的运输,提供货物的交运、拼箱、接卸、交付服务及其它相关服务,并收取相应报酬的人。
  2、 L/C受益人——是信用证规定的第三者,因为该信用证使它受益于得到付款的保证。受益人被授权使用该信用证,一般是出口商。
  3、 装运期——是指信用证中明确规定的受益人应该将所列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交给承运人的期限。
  4、 信用证——又称信用状,是指开证银行应申请人的要求、并按其指示,向第三者开具的载有一定金额,在一定期限内凭符合规定的单据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
  5、 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受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凭证。
  6、 海运单——承运人向托运人或其代理人表明货物已收妥待装的单据是,是一种不可转让的单据,即不须以在目的港揭示该提单作为收货条件,不须持单据寄到,船主或其代理人可凭收货人收到的货到通知或期身份证明而向其交货。
  7、航空集中托运——1)由托运人的委托方(集中托运方)将托运货物交付给承运人;2)货运单由集中托运人填单;3)货物的收、发货人分别为集中托运人和分拨代理人。
  8、 溢短装条款——买卖合同的数量条款中规定卖方实际交货数量可多于或少于合同所规定的数量一定幅度的条款。其内容包括溢短装幅度,由谁选择及溢短装部分的作价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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