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3-17 14:54:57

2011年理论与实务管理的经济手段资料(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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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进口货物国内税征税制度
       根据我国现行进口货物国内税征税制度,进口商品税是指对进口货物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其主要作用是调节国内外产品税收负担的差异,为国内外产品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
    1.征税原则
    1994年我国进行了税制改革,我国对进口产品实行与国内产品同等征税的原则,即在增值税和消费税上按相同的税目和税率征税。
    2.征税范围和纳税人
    根据我国《增值税条例》的规定,除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业务外,进口货物也属于增值税征收的范围。凡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3.税目税率
    根据进口产品与国内产品同等纳税的原则,一般来说除国家另有规定外,进口产品适用的税目税率,都按照对国内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税目税率执行。
    (四)出口退税制度
    出口退税是指将出口货物在国内生产和流通领域过程中缴纳的间接税退还给出口企业,使出口商品以不含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
    1.实行出口退税的意义(识记)
    首先,出口退税是依据出口商品零税率原则所采取的一项鼓励出口贸易的措施。一方面,通过出口退税,把生产和流通环节已征收的税款退还给出口企业,企业可以价格优势参与国际竞争,占领国际市场。另一方面,由于一国商品出口到另一国,进口国除了要征收进口关税,还要对进口品征收增值税与消费税,如果不实行出口退税,则构成双重征税。通过出口退税,实现出口零税率,就可以很好地解决重复征税的问题。
    其次,出口退税是对出口货物的一种非歧视性赋税政策,是维护国内外产品公平竞争的有效手段。在国际贸易中,由于各国的税制不同而使货物的含税成本差距很大,这样就无法进行公平竞争。要消除这种不利影响,就必须使出口货物以不含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因而出口退税是使出口货物以不含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的有效手段。
    2.出口退税原则(识记)
    我国对出口商品实行“征多少,退多少”、“未征不退”和“彻底退税”的原则。
    3.出口退税范围
    (1)出口退税的产品范围。我国出口的产品,凡属于已征或应征增值税、消费税的产品,除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税外,均予以退还已征税款或免征应征税款。这里所说的“出口产品”一般应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必须是已征税产品,必须是报关离境的出口产品,必须是财务上作出口销售的产品。
    (2)出口退税的企业范围。出口产品退税原则上应将所退税款全部退还给主要承担出口经济责任的出口企业。它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经营出口业务的企业;二是在代理进出口业务活动中,代理出口的企业;三是特定出口企业(指外轮公司、对外修理企业、对外承包工程公司等);四是外商投资企业。
    4.出口退税税种和税率
    我国《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规定,我国出口产品应退税种为增值税和消费税。
    (多选)关于出口退税描述正确的是:
    A.出口退税实际上是国家对出口商品的一种补贴
    B. 出口退税可以解决重复征税的问题
    C.出口退税增强了本国商品竞争力,实际上是一种歧视性的政策
    D.出口退税是将国内生产和流通领域过程中缴纳的间接税退还给出口企业
    E. 出口退税税种为增值税和消费税
    答案:B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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