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3-17 14:54:57

国际商务师理论与实务资料:贸易条约与协定概述

  贸易条约与协定概述:
  1.识记:
  (1)贸易条约与协定的概念:贸易条约与协定是两个或两上以上的主权国家为确定彼此的经济关系,特别是贸易关系方面的权利和义务而缔结的书面协议。贸易条约和协定按照缔约国的多少,可分为双边贸易条约和协定与多边贸易条约与协定。
  (2)最惠国待遇;其基本含义是缔约国一方现在和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的一切特权。优惠及豁免,也同样给予缔约对方。最惠国待遇包括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有条件的最惠国待遇两种。
  (3)国民待遇;是指缔约国一方保证缔约国另一方的公民。企业和船舶在本国境内享受与本国公民。企业和船舶同等的待遇。国民待遇条款一般适用于外国公民或企业经济权利。但是,国民待遇条款的适用是有一定的范围的,并不是将本国公民或企业所享有的一切权利都包括在内
  2.领会:
  (1)最惠国待遇;
  (1)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含义。其基本含义是缔约国一方现在和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的一切特权。优惠及豁免,也同样给予缔约对方。最惠国待遇包括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有条件的最惠国待遇两种。
  (2)最惠国待遇条款适用的范围。
  最惠国待遇条款适用可以适用于缔约国经济贸易关系的各个方面,也可以只在贸易关系中某几个具体问题上适用。在签订贸易条约和协定时,缔约双方往往对最惠国待遇的范围加以列举。
  (3)最惠国待遇条款适用的限制和例外。
  最惠国待遇条款适用的限制是指适用范围限制于若干具体的经济和贸易方面。最惠国待遇适用的限制可分为直接限制和间接限制。
  最惠国待遇条款适用的例外指某些具体的经济和贸易事项不适用于最惠国待遇。在现代的贸易条约与协定中最常见的最惠国待遇的例外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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