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8-21 22:10:26

执业护士其他护理指导:老年性痴呆诊断标准

  虽然老年性痴呆患者脑组织有其病理特征,但生前尚无可靠的诊断标志,故目前诊断主要依据其临床症状符合痴呆的诊断标准,缓慢进行性发展的特征,结合CT、MRI等辅助证据综合分析,排除可引起痴呆的其他躯体和脑的疾病,如血管性痴呆、脑炎后遗症性痴呆、脑外伤后遗症性痴呆等。
  目前常采用1992年第十次修订(ICD-10)的关于老年性痴呆的国际疾病诊断标准:
  (1)存在痴呆。
  (2)潜隐起病,缓慢变化,通常难以指明起病的时间,但他人会突然察觉到症状的存在。在进行性发展过程中,可出现一个相对稳定期。
  (3)无临床依据或特殊检查的结果能够提示精神障碍是由其他可引起痴呆的全身性疾病或脑的疾病所致(例如,甲状腺功能低下、高血钙、维生素B12缺乏、烟酸缺乏、神经梅毒、正常压力脑积水或硬膜下血肿)。
  (4)缺乏突然性、卒中样发作,在疾病早期无局灶性神经系统损害体医学征,如肢瘫、感觉丧失、视野缺损及运动协调不良(但这些症状会在疾病晚期出现)。
  我国中华医学会于1989年也制定了老年性痴呆的诊断标准:
  (1)符合脑器质性精神障碍的诊断标准;
  (2)符合痴呆的诊断标准;
  (3)起病缓慢,痴呆的发展也缓慢,可有一段时期不恶化,但不可逆;
  (4)不是脑血管疾病所致的痴呆;
  (5)通过病史、体检或实验室检查,排除其他特定原因所致的痴呆;
  (6)通过病史和精神检查,排除抑郁所致的假性脑器质性痴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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