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8-21 23:00:08

执业护士护理管理指导:护理文件管理的制度

  护理文件是医疗病历的一个组成部分。国务院于2002年4月4日公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将护理文件确定为发生医疗纠纷和处理医疗事故时医患双方举证的客观资料。因此,规范护理文件书写,加强护理文件质量管理不仅是医疗部门的日常工作,而且可为法律部门办案时提供法律依据。
  1、各项护理文件书写要及时、准确、真实。
  2、护理文件由病房护士长管理,护士长不在时,由主班或值班护士负责。
  3、病区护理文件摆放有序,各种病历表格均应排列整齐,病历不得撕毁、涂改或丢失,用后归还原处。
  4、病人不得自行携带病历出科室,出院或死亡后,病历按规定顺序排列。
  5、医嘱本、交班本按规定要求书写并妥善保管保存一年。
  6、护士长应每日检查护士交班报告,每周检查各种护理记录单书写质量1-2次。
  7、护士三级质控给每月检查书写质量,每季总评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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