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8-21 23:02:36

执业护士护理管理指导:护士按职务分工

  1.按行政管理职务分工 医院有专职管理护理工作的副院长,护理部设主任、副主任;临床科设科护士长、病区护士长、护士。
  2.按技术职务分 主任护师,副主任护师,主管护师,护师,护士。
  以上各级护理人员均应按1994年总后卫生部正式发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医院医疗工作暂行规则》中规定的“各级医务人员职责”分别履行自己的职责。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执业护士护理管理指导:护士按职务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