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8-22 09:34:24

2010年心理护理指导:精神分裂症恢复期的心理护理

  精神分裂症是精神病的常见病、多发病,它以基本的特征性思维和知觉歪曲,情感不适当或迟钝为总体特点,在精神病发病率中占第一位。
  精神分裂症状恢复期护理工作是精神分裂症护理的重要内容,病人经过治疗,病情缓解,逐步向健康发展,其特征是:患者的自知力已经恢复,对发病的情况大多有所回忆,不仅知道由于自己发病给家庭所造成的沉重负担,而且知道自己今后生活道路的艰难。所以精神分裂症恢复期病人的心理活动是复杂而矛盾的,这与病人的知识水平、年龄、性别、职业、社会地位、经济状况、性格及治疗程度、病人对疾病的态度等有密切关系。即有疾病康复的喜悦、欢乐和欣慰。也有瞻前顾后所带来的种种压抑、烦恼和忧虑。若不及时做好心理护理,病人往往可因过分悲伤、紧张和恐惧而影响治疗效果,许多精神病人自杀于恢复期,是个很值得重视的问题。
  在此期,护患之间的关系表现为指导与合作模式。在这种护患关系中,主动的一方仍是护士。护士应主动地帮助病人分析病情,诱导病人寻找发病原因,总结发病规律,逐步认识疾病本质。待病人对疾病有了正确的认识后,可以把病态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告诉病人,同时要安慰病人面对现实,正确对待疾病,使病人认识到恢复期是恢复自主生活的阶段,要将其剩余力量发挥出来,以调整身心的平衡。正确对待自己,鼓起勇气,树立信心,医务人员合作,战胜疾病,使他们逐步向身心健康过度,成为有益于社会或减少社会负担的人,重新走向生活,此期心理护理的目的是在保证有效治疗的前提下,帮助病人建立信心和自尊心,发挥病人的主观能动作用,提高病人的认识水平,使病人认识到康复期是恢复自主生活的阶段。要克服依赖性,逐步适应环境,直至能够控制环境,成为环境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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