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8-22 10:17:20

妇产科护理指导:异常分娩的处理原则

  分娩出现异常时,首先应寻找原因,根据其主次,经过全面的衡量,决定处理方法。处理原则,分以下两大类:
  (一)保守疗法 遇宫缩乏力、产程延长,但无严重的机械性梗阻,估计胎儿可自阴道娩出者,当以保守疗法为主。产程延长休息不佳者,易引起疲劳或衰竭,应多予精神安慰与鼓励,可酌给水化氯醛合剂10~15ml口服、杜冷丁或异丙嗪50mg肌注、或安定10mg,肌注。不能进食者,应补液。等待过程中应严密观察,注意先露部的下降及宫口扩张情况,并勤听胎心音。多数产妇在获得休息后,分娩即能顺利进行。如产程进展缓慢,产妇出现衰竭或胎心音有改变时,根据情况积极设法结束分娩,不宜一味保守。
  (二)积极处理 有严重的机械性梗阻,如头盆不称及(或)胎位不正,致胎儿不能娩出,或分娩时出现任何足以威胁母子安全的紧急情况,如发生胎儿宫内窘迫、脐带脱垂、或有子宫破裂先兆者,均应采取积极措施,结束分娩。
  结束分娩的方式应根据宫缩、宫颈扩张程度、骨盆的大小、胎位、先露部的高低、胎儿的大小及情况、产妇的一般情况及年龄、胎产次、珍视胎儿的程度等而定,可分为剖宫取胎或由阴道分娩(自产或手术助产)两个途径(详见手术部分),简述如下:
  1.剖宫产术 凡胎儿不能从阴道娩出,或因情况紧迫从阴道娩出的条件未齐备者,均可剖宫取胎。
  2.阴道分娩 凡宫口已开全或接近开全而产道无狭窄时,可采此途径,分为自然产与手术产二类。凡自产有困难,或情况紧急需立即结束分娩者,可行阴道手术助产,方法如下:
  ⑴胎头吸引术或产钳术 适用于头位已衔接、宫口已开全者;
  ⑵臀牵引术 适用于臀位;
  ⑶内外联合倒转臀牵引术 适用于横位及头位未衔接者;
  ⑷毁胎术 适用于死胎及畸胎,使其体积缩小便于娩出;头位可行穿颅术,横位行断头或挖脏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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