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8-22 10:43:01

备战2010年护士资格考试知识点(62)

知识点62: 医嘱的种类 
  (1)长期医嘱:在效时间在24小以上,当医生注明停止时间后医嘱失效。
  长期医嘱包括:护理常规、护理级别、饮食、体位、隔离种类、出院、转科、死亡以及药名后用法为qod、bid、tid、qid、qh、q2h、qm、qn、biw的医嘱,如维生素C 0.1 tid;青霉素80万u im bid。
  (2)临时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以内,一般只执行1次。有的临时医嘱有限定执行时间,如手术、检验、X线摄片、会诊及各项特殊检查等;有的需立即执行,如哌替啶(度冷丁)50mg im St。
  (3)备用医嘱:根据病情需要又分为长期备用医嘱和临时备用医嘱。
  ①长期备用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以上,需要时用(Prn),两次执行之间需有间隔时间,由医生注明停止时间方为失效。如哌替啶((度冷丁)50mg im q6h prn。
  ②临时备用医嘱:有效时间在12小以内,必要时用(sos),只执行1次,过期尚未执行则失效。如地西泮5mg po s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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