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司考法制史辅导之外国法制史笔记(5)
第五章日耳曼法五世纪至九世纪以马尔克为主要制度的西欧早期封建制时期(中世纪早期)适用于日耳曼人(民族)的法律
第一节形成与发展
一. 产生
1. 公元前三至六世纪,民族大迁徙自北向南,日耳曼人入侵,西罗马帝国灭亡,在这一过程中,日耳曼国家、阶级形成,在日耳曼诸王国中最强大的是法兰克王国,墨洛温王朝;加洛林王朝时期,国王查理,中期发展为大帝国,但很短暂,查理死后分裂为近代法兰西、德意志和意大利三国的雏形。
2. 整个欧洲公元476年进入封建制社会。
3. 最早的法典是西哥特王朝的《尤列克法典》,其后有法兰克王国的《撒利克法典》、《里普利安法典》
二. 沿革
1. 习惯法时期——口耳相传,原来仅为习惯,后来演变为有国家强制,属人主义原则,允许被征服的罗马人适用罗马法,粗俗简单
2. “蛮族法典”的编纂(日耳曼法成文化)时期——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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