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3-18 14:24:05

问:原停薪留职人员如何签订劳动合同?

  本问题属于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中的内容。根据劳动部颁发309号《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劳动部劳部发3 54号文件规定,原固定工中经批准的停薪留职人员,愿意回单位继续工作的,原单位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不能安排工作岗位,而职工又愿意到其它单位工作并继续与原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可以变更劳动关系的相关内容。不愿意回单位继续工作的,原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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