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3-18 14:38:08

新疆关于2008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公告

鉴定职业:全国统一鉴定的十六个职业:物业管理员(4-2级)、秘书(2级)、电子商务师(4-2级)、企业信息管理师(3-2级)、理财规划师(3-2级)、物流师(4-2级)、项目管理师(4-2级)、心理咨询师(3-2级)、企业培训师(3-2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4-2级)、职业指导人员(4-1级)、营销师(2-1级)、电子商务师(4-2级)、网络编辑员(4-3级)、广告设计师(3-2级)、企业文化师(3-2级)。
  自治区统一鉴定的职业:秘书、营销师、公关员三个职业的初、中、高级(即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三级),时间安排在5月16日、7月19日、9月20日、11月21日。
  试点鉴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项目管理师、物流师、企业培训师四个职业的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维语考试:心理咨询师3级、秘书5-3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4级。
统一安排: 报名时间:5月17、18日全国统一鉴定报名截止日期4月11日。11月22日、23日的全国统一鉴定报名截止日期10月10日。
  报名材料: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从事本职业工作年限证明及三张近期免冠照片。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新疆关于2008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