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8-25 13:54:00

吴邦国:修改个人所得税法适当增加了高收入者税负

  北京3月9日电 今日下午15时,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向大会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吴邦国在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时指出,立法工作继续加强。修改制定一批重要法律。常委会通过的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主要内容有两点:一是将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至3500元,二是将工薪所得税率由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扩大了低档税率的适用范围,并将第一级税率由5%降至3%。
          这次修改进一步降低了中低收入者的税负,适当增加了高收入者的税负。按照“十二五”规划纲要的要求,下一步要加快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建立健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更好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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