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8-25 13:55:42

2012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挖掘机砸死人事件

  处理的态度比事故本身还丑陋。大庆市萨尔图区因强拆一瞬间死了两个人。一个是维护自家房子的房主,另一个是砸死房主的挖掘机驾驶员。
          强拆导致房主死亡的惨无人道的案子不是一起两起了,这个被砸死的李宝林可能也不会是最后一个。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野蛮执法者本人因过度惊慌,操作失误也被挖掘机挤死了。
          以往的强拆导致的命案,不管是真查假查,总要是要查一查的。这次的命案,因为有了驾驶员的死亡,好像给当地有关部门救了驾。
          房主死亡是因为驾驶员的“误操作”。“误操作”最好的证明,便是驾驶员把自己也弄死了。强拆造成的直接性命案变成了“一般性生产安全事故”。当地有关部门的智商有问题,于是以为天下人的智商都有问题。他们以为这样一解释,就万事大吉了。
          人们会问,驾驶员跟房主素昧平生,前世无怨今世无仇,怎么会突然跑到人家家里,把他砸死。没有强拆,会有这个命案吗?这个案件的另一个看点,是萨尔图学了外地的经验,干这种缺德事都雇佣临时工来做,这样就可以“撇清”公职人员与事故的关系。能撇清吗?一个开挖掘机的临时工,没有城管部门的指挥,敢够随便拆百姓的房子?
   
(责任编辑:赵利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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