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8-25 19:52:42

2011年贵州省政法干警考察政审公告

  贵州省2011年政法干警定向招录考察政审公告
  贵州省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体检工作已结束。根据《贵州省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经省政法招录办审定,拟对进入考察政审环节的考生开展考察政审工作。现将考察政审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考察政审工作在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政法招录办统一部署,招录单位具体实施,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二、考察政审对象的确定
  (一)报考专科试点班、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考生,在体检合格考生中,依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各职位招录计划数等额确定考察政审对象。
  (二)报考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试点班的考生,在体检合格考生中,依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各职位招录计划数1:2比例以内(含1:2)确定考察政审对象。
  考察政审对象名单详见《贵州省2011年政法干警定向招录进入考察政审考生名单》(见附件)。
  三、考察政审时间
  考察政审时间为2012年2月16日至2月20日。期间,请进入考察政审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四、体检结论咨询
  考生对自己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于2012年2月16日至2月17日(工作时间),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到省政法定向招录办(省政府大院5号楼1310室)咨询。
  五、省政法定向招录办发布的各项招录信息(如拟录取公示等内容)都将在贵州省公务员局网站(http://www.gzrs.gov.cn)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因考生未阅公布的招录信息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附件:贵州省2011年政法干警定向招录进入考察政审考生名单
  贵州省政法定向招录办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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