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8-25 19:52:52

四川乐山2011政法干警招录试点班考试拟录取考生公示

  关于乐山市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考试拟录取考生的公示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一部门《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规定,现将以下参加了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等程序并合格的考生1人进行拟录取公示(详细个人情况见附件):
  治安学一(男)(11021001):王成志
  考察公示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考条件的,不能进入下一考录程序。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干部群众如有需要反映问题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向市委政法委(电话:0833-2442969)、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833-2441824)、市公安局(电话:0833-2499103)电话、书面反映或面谈,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附件: 《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考试拟录取考生公示名单》
  中共乐山市委政法委员会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山市公安局
乐山市公务员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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