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友 发表于 2012-8-25 19:53:04

2012年浙江警官学院资格复审明日举行

  2012年浙江警官学院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定于6月8日9:00-16:00在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图书馆一楼进行,届时领取《面试通知》。考生除携带近期免冠1寸正照3张外,还需携带以下材料:
  (1)浙江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或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的户口证明材料。包括两类情况:一是如高考入学时户口发生过迁转的,则考生必须提供高校录取时户口迁转相关信息的户口本,如换证等原因户口本上没有迁转信息的,需提供生源地派出所出具的高考时户口的户籍证明;二是户口未发生迁转的,如户口本发证时间在高校录取前的,则可证实其生源地,如换证等原因户口本发证时间在高校录取之后的,需提供生源地派出所出具的高考时户口的户籍证明)等招录职位所需要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若户口簿上显示落户时间在2012年5月4日之后的,必须提供2012年5月4日当天的户口证明),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①大学生“村官”还应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的证明;
  ②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还应出具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与省级项目办签署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书”;
  ③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人员还应出具由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3)已退伍士兵应提供报考职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退伍士兵证、毕业证书、户口簿(若户口簿上显示落户时间在2012年5月4日之后的,必须提供2012年5月4日当天的户口证明)等招录职位所需要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完成资格复审后,领取《面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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